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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1:00更新,蔡正元1000萬元交保)北檢偵辦前立委蔡正元被控侵吞中影股款弊案,羈押時間本周五(17日)將屆滿,因蔡的海外金流,請求香港等地司法互助沒有具體進展,難以在羈押期限內釐清,且因蔡的健康狀況不佳,檢察官因此向台北地院聲請具保停押,法官14日上午開庭後,諭知1000萬元交保,限制出境、住居和出海,每周一、五下午需至住處轄區南港派出所報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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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獲猚交保,辦妥交保手續後,就可以回家,看看他剛出生的女兒及愛妻。目前中影股款侵占案,被告有蔡正元、妻子洪菱霙,另中影及賤賣黨產案部分,前總統馬英九及國民徵信社尋人黨前行管會主委張哲琛、前中投總經理汪海清3人,其中馬英九是他字案被告,另張、汪2人則是偵字案被告。北檢今年7月17日搜索、約談蔡正元、蔡妻洪菱霙、蔡的岳父洪信行約談到案,洪女300萬元交保,翌日聲請蔡收押禁見,法官訊後認為蔡涉犯刑法背信罪、業務侵占罪,犯罪嫌疑重大,並有事實足認有逃亡、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、證人之虞,且有羈押必要,今年7 月18日執行羈押,並禁止接見、通信,後經裁定自9 月18日起延長羈押2 月,並禁止接見通信迄今。檢察官13日認為本案相關共同被告、證人已陸續到案,蔡正元應已無勾串共犯、證人之虞,本案被告有逃亡之虞之羈押原因雖尚未消滅,但如命具保及限制住居亦足可確保追訴審判進行,聲請具保停押,建請法官命以1000 萬元交保。法官開庭訊問後認為,經聽取檢察官、辯護人意見,認本案相關共同被告、證人業已陸續到案,依檢察官所陳證據調查進度,足認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、證人之影響性,已因偵查程序進行,蒐集證據逐漸完備而降低。又審酌蔡正元在台灣、香港及大陸地區的債務、資力及工作狀況,有逃亡之虞的羈押原因固尚未消滅,然考量本案偵查進度及本次為檢察官聲請具保停止羈押,且蔡也當庭表示他因禁見無法與親友聯絡,帳戶亦遭凍結,籌措金額有限,但在律師協助下願盡力供一定金額的擔保金,確保日後偵審均能到庭,足認如課予被提出相當的保證金之義務及其他必要處分,應足以對蔡正元形成拘束力,可得確保後續偵審程序順利進行。法官最後審酌本案犯罪情節、蔡正元涉犯金額、家庭經濟狀況等情,裁定1000萬元交保,准予停止羈押,並限制出境、出海,及限制住居在其戶籍地,並應每星期一、五下午5時到其戶籍地轄區派出所報到。(中時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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